龍巖利鳴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:
你司申請預售龍巖市新羅區龍騰南路東側、高坎快速通道北側“文著小區”5#樓的報告及資料收悉。申請預售住宅總建筑面積為13464.97平方米,計124套。根據《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》和《福建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暫行辦法》有關規定批復如下:
1.“文著小區”5#樓預售材料齊全,符合預售條件。經審查,同意核發“(龍)房預售證(2022)第18號”預售許可證,批準你司預售以上所列項目。
2.商品房預售資金(購房人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支付的全部購房款,包括定金、預售首付款、分期付款、一次性付款、銀行按揭貸款、住房公積金貸款等)應當全部直接存入監管賬戶。并接受監管銀行、福建省龍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監督,用于本項目的建設,不得挪作他用。
預售款監管銀行: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龍巖龍津支行
監管專用賬戶:171050100100361126
本項目在監管銀行共設立八臺POS刷卡機:商戶號89835021520016U、終端號21391601,商戶號89835021520016V、終端號21391602,商戶號89835021520016W、終端號21391603, 商戶號89835021520016X、終端號21391604, 商戶號89835021520016Y、終端號21391605, 商戶號89835021520016Z、終端號21391606, 商戶號89835021520017A、終端號21391607,商戶號89835021520017B、終端號21391608。
3.你司須嚴格按照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》(建字第350800202100030號)規定的建設工程規劃要求實施建設。本項目配建養老服務用房、社區衛生服務站等公共配套設施,應與住宅同步規劃、同步建設、同步驗收。
4.你司應當確保購房者的知情權。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或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,必須在售樓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房地產開發企業、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營業執照、商品房預售許可證、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書等證照,并向購房人出示商品房銷售委托書,公布經批準預售的具體位置、幢號、樓盤表、面積、價格(一房一價、明碼實價)等信息。不得發布不實的價格和銷售進度信息,誘導購房者爭購;已抵押房屋在銷售時應當告知購房者,不得隱瞞;已銷售的房屋,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再行設定抵押,嚴禁“一房多賣”。
5.你司應按照施工合同簽訂的竣工時間抓緊施工,確保如期交付使用。
6.請你司必須在十日內開盤預(銷)售,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有關證件及樓盤銷售狀態和明碼標價。嚴禁發布虛假信息、炒賣房號、捂盤惜售、囤積房源等惡意炒作、哄抬物價,或者企業縱容雇用工作人員炒作房價,擾亂市場秩序。
龍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
2022年6月17日